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十严禁”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6-09-27 阅读:116 文章来源:教务处

1、严禁违规评议推荐和选用教辅材料。

2、严禁在教辅材料征订中非法谋利。

3、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及家长订购教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要求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以家委会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

4、严禁强迫、诱导或暗示学生及家长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包括在指定的经销商、书店等订购教辅材料、购买指定教辅材料,或协助第三方推送征订信息、链接等)。

5、严禁在“公告目录”外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或组织订购教辅材 料 。

6、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推荐或组织订购教辅材料。

7、严禁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及家长推荐或组织订购教辅材料。

8、严禁学生未申请学校代购而强制统一代购教辅材料。

9、严禁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处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包括统一征订或代购侵权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教辅材料)。

10、严禁进入学校推销教辅材料(包括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变相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以及校园书店销售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等)。


撰文: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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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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