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招考委,市直有关部门:
为实现“平安考试”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招考委工作安排, 将开展2025年高考综合改革适应性演练测试备考工作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督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12月19日—23日。各地各单位围绕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实地督查阶段:12月24日-29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现场演示、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二、督查内容
( 一 )强化组织管理情况;
( 二)开展综合治理情况;
( 三 )防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情况;
( 四 )安全、保密工作情况。
三、督查要求
( 一 )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高考要求,对照督查内容 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 整改,确保各项备考工作落实到位。
( 二)各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实地全面 掌握真实情况,积极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将督查发现问题现场移 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考 试院将在考前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 三 )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督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和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工作用车由市教育考试院 负责保障。
( 四)各组督查情况经组长审签后,于12月29日17:00前 报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科。市教育考试院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含 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或建议及督查清 单),于12月30日17:00前报市招考委,市招考委将及时进行 专(通)报。
撰文:招考委
图片:无
审核:招考委
上传:杨佳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