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2-01-13 阅读:8245 文章来源: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

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明白卡

 

一、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二、学生在发现森林草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家长、当地政府或拨打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12119)、消防报警电话(119)或报警电话(110)。

三、当好义务宣传员,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条例》《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



撰文:安全维稳处

图片:安全维稳处

审核:杨元林

上传:梁敬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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