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巡考员职责

发布时间:2024-01-02 阅读:1359 文章来源:教导处


1.巡考员须于考查开始前抵达考点,指导考点考务人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 巡视检查的内容:考区环境布置安全,考场及所需 实验器材配置摆放,考查工作组织领导,考务及监考人员选聘培训情况,监考评分情况,考查纪律和秩序情况等;
3. 在巡考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考查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与考点主考交换意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 在巡考中若发现考生作弊,有权责令监考员予以制 止并要求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对不负责的监考员、工作人员提出批评,直至提请考点主考撤换;
5. 若考点发生突发应急事件,应立即报告市实考办,并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妥善处理;
6. 佩戴统一制式的胸卡进入考点,正常情况下不频繁随意进入考场;
7. 巡考工作结束,巡考员应如实填写《绵阳市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查工作巡考量化评估表》,并报市“实考办”。



撰文:实考办

图片:无

审核:胡平 蒋李军 魏晓锋

上传:杨佳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教育园区教育南路6号
电话:0816-8073777(招生处)8073813(办公室)

中国·四川·绵阳

学校微信二维码

官网手机二维码

抖音二维码

Copyright © 2020 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08809号
成都网站建设:今网科技